我是2001年5月份进的公司、而公司给我交的养老保险是从2002年7月才开始交的,现在问公司为何前面一年多时间未上保险?公司回复是:公司前面的都没有上保险。请问这合理吗?是否可以要求补交?公司的做法是否已经违法?
2024-08-26 18:2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无故不缴或者少缴。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前没有为您缴纳社保,那么在您的工作期间应该视为该公司已经给您缴纳了相应的社保费用。 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您入职前没有给您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其依法处理,并可能获得赔偿金等补偿。同时,您也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