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未满十八周岁。我在饭店里干活由余老板人太不行。我和老板主动说了不干了。和老板签了合同干不满1个月不给开工资了。现在工资是420想要回来。就是想问一下我们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2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经过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您已经年满18岁,则可以独立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无需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您的情况并不适用该条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您的工作环境不符合上述要求,可能构成违法。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