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日入职,目前还在试用期,到现在劳动合同公司都没有盖章,于3.30日提出在办公软件告知上级领导并提交离职报告,内容告知4.3就不不过去上班了。没想到上级领导和我说试用期内正常离职是3个工作日,4.3日属于提前,经过理论一番,现在事情僵化,领导恶语相向,并且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比如故意说公司有考核指标等而扣发工资并且更晚发。并且入职offer上并未写明有绩效,员工手册上写明发工资次月25-27发放。明日去公司,做这些交接,请问该如何更好的维权?
10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试用期相关的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以及任何口头沟通的录音。 了解您的权利。了解《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包括是否需要签署正式的合同、如何处理提前离职等问题。 明确工作交接。准备好详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交接,确保所有工作都能顺利过渡到下一个阶段。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情况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或者将问题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保持冷静。面对可能的压力和冲突时,保持冷静有助于理清思路,做出明智的决定。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