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束咨询 送心意 转电话咨询  我 2018-12-15 10:41:56 您好,我1996年参加当地工作单位是驾驶员培训学校。当时学校还属于事业单位08年国家改制成企业了。我的合同手续一直在当地劳动局充放我也一直是驾校的职工。但是我从96年开始上到98年之后就一直请长假不上班。现在学校承包出去的。职工都放便不上班了。我现在能不能找学校也申请工资或者买断领补偿。谢谢
2026-03-02 22:4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996年参加当地的驾驶员培训学校,并且在此期间的工作性质被认定为事业单位性质。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学校转变为了一家国有企业。 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可以告诉您,在中国,员工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长时间缺勤(通常指连续三个月以上),并且这种状况持续影响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时,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然而,具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点。 您是否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如果您没有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权益保护。 如果您在请假期间确实存在旷工或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这可能会对您的待遇产生负面影响。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请假期间确实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原单位进行沟通,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需求。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