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母亲从2002年在陕西渭南市委任打字员一职,一直到2018年我母亲患癌症住院不幸去世,单位没有任何补偿和抚恤金 因为母亲是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交任何的社会保险,只有从2009年到2011年签过一份合同,去政府查给交了两年零两个月的保险 母亲有近几年领工资的凭证,想问下这种情况有什么补偿?万分感谢。
2025-12-01 12:32尊敬的客户, 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母亲遭遇不幸的消息。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依法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此外,对于长期工作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他们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也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而言,他们可能有权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不过,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无法确定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并获得必要的赔偿,以便更好地支持您和家人的生活。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