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去年9月份我做晚班有事就请了一名带班司机,我们这请带班司机都是谁出事故谁负责,也是经过我们老板同意的,当时带班司机只出了3000块钱在医院,现在案子还没有结案,我这里合同期也到了,只是老板以案子没有结案为由扣留了我15000块钱押金请问这个合法吗?
2024-09-21 06:1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的。因此,即使您的老板未与您签订正式合同,只要您和带班司机已经达成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履行了各自的责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