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劳动局在线咨询,我在芝英二期宇恒集团恒驰门业工作四年,合同是一年一签,年底续签,可去年年底我没有续签,还有12份二资没有发放,今年回来我又和厂里签了一年,工作了几天又不想再二作下去,就口头提出辞职,和厂里交接一个星期后离职走了,至今厂里没有发我去年12份的工资
2024-10-22 12:10您与宇恒集团恒驰门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并且在第二年的年底进行了续签。然而,在去年年底,由于某种原因,您未及时进行续签,导致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在此期间,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公司完成了交接并离开了该单位。然而,直到现在,公司仍未向您支付去年12月份的工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旦仲裁成功,公司将必须按法律规定向您支付剩余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并不代替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