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6年10月16日入职--2018年07月18日离职,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已申请劳动仲裁,我的工资平均6500元,公司补缴社保如何计算(以前没有办理过社保),恳请您帮助解答,谢谢!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未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要求单位补缴,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单位主张补缴社保费用。 关于补缴社保的具体计算方式,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的工资收入总额; 该时间段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您已经缴纳的社保金额; 工资收入与社保缴费基数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予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基于上述信息,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缴社保,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存在争议,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处理。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