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毕业与中铁一局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公司经常拖欠工资,现在还拖欠我两个月工资,平时一天假没有但是给开周末加班工资,晚上强制要求加班不给钱,我现在想解除合同,不知道是不是算我违约,晚上强制加班有部长和总工在群里下的通知的截图,但是怕他们赖账说晚上加班发工资了(因为周末加班发工资)
13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确实存在一些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除非双方书面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员工一般不会被视为违约。但如果您长期被拖欠工资,且公司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已经支付工资,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 关于夜间加班的安排,虽然加班费是应得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加班时间过长或未经适当审批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加班可能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确保合理的工作安排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邮件、短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