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咨询在线咨询本人在泰兴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就在这个月的6号上班的时候右腿烫伤!7号入院到现在都还没出院。住院期间一切费用都是老板出的。我这烫伤可能要一个月左右才好得了。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伤没有好之前。不能正常上班!老板该不该给我相应的工资,误工费,受伤补偿。
16天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您的伤情未得到完全康复,并且无法正常工作,那么您可以向所在的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关于是否应该支付工资以及误工费的问题,具体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条款。如果您有证据表明您确实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那么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您支付相应的时间内的工资和必要的误工损失。同时,对于受伤补偿,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