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厂干了五年,去年检环保般厂,厂般到现在的地方,厂里生意一直不好,六月份放一个月假,说七月一号上班,可八月二十几号上了几天班又放半个月,到现在上了十几天班,前两夫老板告诉厂长说厂不开了,他在温州开了厂。现在这边定单都拿温州去做,,昨天我们全厂一起去找老板娘,他又不承认不开厂了,他说没说不开厂,你们要做就做不做走人,我们又没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1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和经济赔偿的问题。首先,您应该尽快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联系,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帮助。 其次,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公司提供的工资条或其他收入记录。 工作时间表、考勤记录等。 与其他员工关于该事件的证词。 根据上述证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结清的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 此外,如果公司确实已经破产或者经营状况不佳,您可能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剩余工资或者其他相关补偿。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应先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