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有退房需要提前半个月提供书面说明和一套钥匙供他们带人看房的条款,但我提前半个多月打电话说过不续租,并且发了短信,对方同意可以以短信作为书面说明,电话对话我留有录音,当时对方并没有提到钥匙的事情,而且租房的时候也只给了我一套钥匙,我现在已经到期搬走了,但租房处以我没有提供钥匙给他们看房为由要扣我半个月房租,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2024-11-02 12:3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租房期间确实与房东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您将在未满一个月时结束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然而,在您搬离前,您应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如果您没有及时通知房东您将离开,那么房东有权对房屋进行清理并收取一定的清洁费或损坏赔偿金。此外,如果房东未能按时返回已交付的钥匙,可能会影响您入住的便利性,因此建议您在搬走前向房东确认钥匙是否已安全交还。 最后,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协议中关于钥匙保管的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录像等,以便将来需要证明自己的立场。 在此过程中,您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进一步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