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朔州某矿上班,现工作近3个月,未签合同,也未发工资,现在想不干了,是否符合劳动法82条之规定?谢谢
2025-07-29 00:38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朔州某矿工作,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收到工资。您现在想要离职并询问是否符合劳动法的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请注意,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您认为您的情况符合该条规定,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