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工作单位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陶工业区圣晖陶瓷有限公司在岗员工,因家里有事,不能回单位上班,已跟厂部做口头请假已得到部门领导批准,现厂部因我个人未能上班做自离未办手续为由解除本人老动合同关系不给予结算本人所得辛水,现本人需要法律援助支持请求帮助。
2024-08-24 12:34尊敬的法律顾问。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与圣晖陶瓷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交离职报告等。如果公司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了您的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此外,由于您已经得到了部门领导的口头同意并完成了请假程序,因此圣晖陶瓷有限公司不得以未经正式审批为由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遵循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