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装修工人,因为工作左脚跟腱给不锈钢板切断了。手术后要半年才可恢复,恢复好都不可以做过重体力劳动。因为装修是公司发放给包工头,然后再找我去干活。医药费包工头出了,我想问公司要点赔偿应该怎样解决?已经出院半个月了,去鉴定伤残会不会有影响?赔偿金额应该怎样规定?
2025-01-25 10:4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降低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0%。如果在治疗期间,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则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您情况下的伤残赔偿金计算如下。 工伤医疗期满后的赔偿金=6个月×伤残津贴标准×3个月(如未达到3个月则按照3个月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综上所述,您的赔偿金额大约为。 工伤医疗期满后的赔偿金=6个月×伤残津贴标准×3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 请确保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律师事务所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