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汽车驾驶员,做的是进出口汽车装卸船工作,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都在十五、六小时以上。前天又因为他们临时随意更改、延长作业时间,又没有通知到我,导致我超过原计划时间约半小时后,去待工区查看,然后又去了趟厕所,回来时作业队伍已下班。他们因此怪我提前下班,把我调离原岗位,工资少了约三分之二。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图片是每天的工作计划(部分)和出发微信通知,实际作业时间至少要加三个小时:提前一小时出发、两次吃饭时间、收工回来时间…
2025-01-25 12:15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加班费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获得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加班时间问题,如果您确实存在加班行为(即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安排的工作时间),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为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200%或者300%,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 再次,关于您的调岗问题,如果该调整是基于客观原因(如生产需求或工作量增加)并遵循了正常的程序和流程,则可能不构成违法。但如果该调整是因为您的迟到或其他不当行为引起的,那么可能构成违法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您的行为符合公司规定的解除条件,以支持您的申诉。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加班申请、审批表、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