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16号开始在这里上的班。后面感觉不适应想离职。店长不同意。让我想走就辞职一个月。我现在就想走。说直接走没有工资。我到现在没有入职。我想知道我可以现在走吗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您有权选择立即离开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 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请确保您的离职手续已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和领取工作交接单等。 如果有未结清的费用或债务,请及时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离职前,您可以与店长协商关于离职后的相关事宜,例如是否需要进行工作交接、是否有额外的工作安排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