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厂今年还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又安排到新工厂上班,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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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原工厂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在新的工厂中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可能构成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此外,即使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有权要求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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