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2017年10月27日的时候购买了一些毒品。然后晚上被警察抓到,我没有吸食。尿检呈阴性。出于好奇第一次购买想尝试尝试。警察抓到我之后回去录了口供就压了我的车和手机让我回家了,说等电话接受调查。这样的情况严重吗,会怎么处理啊
2025-02-18 18:3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持有毒品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百一十七条,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您已经被警方带走,并且有证据表明您曾参与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那么这将被视为一个严重的犯罪记录,并可能导致更严厉的惩罚措施,例如刑事起诉或长期监禁。 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有关您具体案件的最佳建议。同时,请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任何涉及毒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