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保险,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让我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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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会保险。 如果您已经决定离职,请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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