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对方不给,现在想辞职,对方要补充支付社保的费用
18天前在签署劳动合同并开始工作后,如果公司未能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所欠的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如果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承诺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为其补缴欠费,并可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权利。如果公司拒绝补缴或拖延时间,员工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公司的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