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工伤认定?厂方不赔偿怎么办?
2025-06-19 04:00一、工伤认定。 1、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受伤人员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等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厂方不赔偿时处理办法。 1、如果工伤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等; 2、如果认为工伤不是因工造成的,则可以主张侵权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构成十级伤残,可要求赔偿如下款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至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5)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据报销,但最多不得超过交通费发票金额的30%; (6)护理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司法鉴定机构评定的护理依赖程度确定; (7)辅助器具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