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工扣七天连加班一起扣违法吗?
2025-07-29 15:55《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告知员工工资标准以及是否按时发放的情况,属于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此外,公司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求其提前离职的行为也属违法行为。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并且已经通知了劳动者,那么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工作或提出辞职,但不得以不接受正常工作的理由直接提出离职并要求扣除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先向公司索要工资,然后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决定是否离职和如何处理工资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