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人在帮我干活的过程中摔伤、但是我们有签合同、具体注明了工伤责任在他那边、其次、他过来干活是返工、做之前没做好的活、来的时候并没有通知我或者工地负责人、其次、作业工具(梯子)也是自己找的、不是我们提供的、最后、摔伤之后并没有通知我或者我工地驻办人员、相反等我们知道后电话联系他、他说跟我们没关系。现在又通知司法局来协调他的工伤问题
2025-02-15 02:55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首先,如果您与工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已经明确约定工伤赔偿的责任归属,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关于工人摔伤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在您的工作区域内发生,并且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那么可能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该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事故调查报告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有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情况下,您作为雇主应该及时通知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此外,由于您没有及时通知工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这可能导致工人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 至于工人提出的“跟我们没关系”的说法,这种态度可能会对后续的索赔产生不利影响。建议您尽快与工人协商解决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