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私企工作者,在6月23号那天提交了辞职信,于7.1号正式离职,年头上工资我们制定的是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参与这样方式的一共是5个人,提成是按公司总产值的千分之五,再按相应的比例分至个人的头上,但现在我半路离职,他又不能按此方式跟我结账,说只能按4300一个月结算,外加一个保险补贴,我想问下怎么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之间未有合同签属,但每个月有四天休息的时间,以往如果4天没休假,按15元一小时补贴,一天9小时,不休息一天就是135元,现在说这个不能算满勤,只能算是加班,但老板又说了一开始说的底薪加提成就是没有加班费的,现在死不承认了,该怎么解决?忘律师给我支支招
2024-11-11 05:5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6月23日提交辞职信,并于7月1日正式离职。关于您的提成和奖金问题,建议您与雇主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您按照协议工作,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加班费的问题,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提供其他证据,例如考勤记录、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以证明您确实进行了额外的工作时间。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请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