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私企工作7年2011年至2018年前5年双方都签字,后2年单位没找我签,今日我问公司管事合同什么时候到期,管事的说我合同已经是无固定期合同,我很差异,我没在无固定期合同签字,能生效吗,我现在已经跟公司闹翻了,想辞职,我想跟公司要补偿金,我能要
2025-07-04 05:0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在2011年至2018年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2019年后没有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续订合同。在此期间,双方均未就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通常是指双方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如服务年限、特定事件发生等)可以解除合同,但具体条件和期限需要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您的合同中确实包含了此类条款,则该合同可能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至于是否能够要求补偿金,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补偿金,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