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号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泰锐线览厂上班因公受伤,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目前手腕摔脱性骨折,到医院打完石膏便出来自己在家休养,同时也在外面诊所输液治疗,现在公司只拿了两千元做为生活费,请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医疗费花了1千多,自己的付的,没有劳动合同
3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病历记录等。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要求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再次,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资支付给您。 最后,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医疗费用,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