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工资公司是每个月只给两千多一点,然后一个季度发一次考核奖,全勤要做到年底最后一天才发整年的全勤,提前一天走都没有。工龄奖还要第二年六月才发放。他这样做合法吗?
2025-05-07 07:3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存在违法解雇行为,您有权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年终奖和工龄奖的问题,这些奖金通常需要在员工离职前一次性发放,以体现对员工辛勤工作的认可。然而,如果公司的做法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影响到了员工的权益,那么这种做法可能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协商解决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