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租收取方。。01年历史遗留问题致使以前供销社一处店面产权归别人,房租归我。。最近因以前供销社(现店面都为私人所有)危房拆了要重砌,重砌地址为原址(房产土地证不需要重新办),我还能继续收取房租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房东在01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中获得了对某处店面的使用权,并且一直以此为收入来源。然而,最近因为该店面所在区域进行房屋改造和重建,导致原先的店面需要拆除并重建。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是否可以继续收取租金的问题,建议您与相关政府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在合法拆迁的情况下,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已经达成并且得到执行,那么通常会涉及到一定比例的房屋租赁权益的补偿。因此,您可以考虑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询问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您的现状。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