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公公和婆婆把她的房产赠予给了我和我老公,公公去世四年了婆婆还在,我们还没有回迁,请问我离婚能分到他们赠予给我的房产吗?谢谢
2024-07-10 10:18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在您结婚后由公公和婆婆赠予给您和您丈夫的,并且没有特别指定只赠予给您丈夫一人,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房产只赠予给您丈夫一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房产是作为个人财产赠予的,那么房产可能被视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您在离婚时可能无法要求分割。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赠与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