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工作几年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一个员工,中途一直拖欠工资,最后辞职他同意了,后来以走的急为理由拖欠工资,最后他明确不给1.5个月的工资,也没有买过社保,现在去仲裁,劳动局说没有证明自己是员工,喊去诉讼,我这边有去要工资的电话录音,有其他公司员工和客户证明是公司员工,老板老婆账户转过工资。请问现在该怎么办?难道没法了?
2025-02-15 08:3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您的前雇主支付未付的工资以及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步骤来解决此事。 保存所有与您离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短信等。 联系您的前雇主,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申诉。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您的前雇主,或者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 如果前雇主拒绝支付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劳动监察机构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能会采取相应的行动,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以便于后续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