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办理离职手续,最近两个月请事假,离职时单位已经把最近两个月社保缴纳,现在又要我把最近两个月社保费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一起补交给公司!才给办离职手续!
2024-10-05 06:06您好,在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因此,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如果您确实存在请病假的情况,且在离职前已经完成了最近两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将这部分费用从您的工资中扣除。同时,您也有权要求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为您补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将最近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一起补交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有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了必须由员工本人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则应当由员工自行负责;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或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则应由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 最后,无论最终如何处理,请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