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的某个私人工厂打暑假工,那个车间温度每天都在33度以上这2天都是36度老板没有任何的降温措施也没有高温津贴,只是每人中午发一瓶水,而且如果东西做的不好的话还会让我们返工,就是让我们用下班时间,把没做好的东西全部给弄好不管搞到几点都没有加班费,它还扣工资说东西没有做好。上班的时间干活下班的时间返工也不给加班费。这到底应不应该,白班和晚班都是十二个小时,中途没有任何的休息时间,晚班扣半个小时的工资白班还扣一个小时的工资,白班厂里管两顿饭吃个饭还要扣一个小时工资。本人今年16周岁。1个月只有1天的休息还是在换班的时候
2024-11-30 23:10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如合理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等。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工厂的高温环境、长时间的工作以及缺乏适当的休息安排都可能对员工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其次,关于高温津贴的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且不同地区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与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高温津贴政策。 再次,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劳动法》,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紧急情况或不可抗力),否则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进行额外工作而无加班费。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量超出了正常范围,并且存在加班的情况,有权要求相应的加班费。 最后,对于扣减工资的行为,建议您立即与工厂管理层沟通,明确指出您的不满和请求解决的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