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面试教育机构前台课程顾问岗位的时候,hr和我说九点上班,提点4%(实际上班八点,提点3%)但是要签一年否则违约金1800。无薪试岗期7天,部门主管培训一天后,上级领导连续七天上午集体培训了岗位职责内容。我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给直属领导,hr发了离职报告,领导回复我收到,hr并未回复。三天后离职,到没去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去办离职同事说要签什么离职后不诉讼的东西,所以我没去。)工作交接需要注意的事项我都存在电脑文档里并且和两位校区主管说了。现在工资条发我扣我违约金1800,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合同也是只签了一份,我手上没有。合同上说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约金1200,离职的时候并没有找工作。劳
2025-12-19 01:0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离职,并且已签署离职报告。 部门主管和上级领导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 工作交接时存在一些遗漏或未完成的工作任务。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由于您的工作交接过程中的失误导致部分工作未能完成,因此有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然而,具体金额是否合理,还需要参考当地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 另外,您提到在合同中约定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责任,但没有详细说明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和含义,这可能会对您的主张产生影响。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条款内容,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离职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