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结婚以两年多,以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多,现在她住娘家不愿意回去要离婚,当初给了十万彩礼,外加他家要求买房给了六万,现在要离婚钱能要回来吗
2024-08-27 23:5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如果你们之间的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则应当平均分配。 至于您提到的彩礼和购房款,这些款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这笔款项是在结婚时作为对彼此的尊重和承诺而给予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而非婚前或婚后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款项被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或者有其他特殊约定,否则通常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彩礼的具体处理方式,通常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认为该笔款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也请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