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17年9月辞职,身体吃不消,用人单位未批准,交接单复印单,休病假,请假,也批准,18年5月,6月3日,一个月3000,劳动合同,单位保管,未社保,工资条,仓库,扣压20天,2000, 需要瑶海区的律师代理劳动仲裁,17年9月当事人向单位提出离职,原因因仓库工作太累,身体吃不消,单位未批准,于是当事人提出休病假,单位批准(有书面证据),当事人与对方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由单位保管,一个月工资3000,未交社保,18年6月3日,当事人由提出离职,已经办好交接手续,交接人也签字,但单位以交接未好,扣压当事人20天工资,有工资条,当事人想委托律师代理起诉,争取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律师费2000,望律师尽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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