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下岗重新再就业后的编制问题 你们好,我是一位革命伤残军人,在民政局的推荐下进入了当地的城管执法大队,和其他小青年一样成了临聘队员,但是我们当初回来以后,是民政局安置过的正式职工,是有企事业编制的,现在我们又成了临聘,和他们的正式职工工资相差好多的,问能恢复我们的编制吗?(革命伤残军人,超期服役,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
9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涉及军队退伍军人的待遇以及工作安排。关于这个问题,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对退役士兵的基本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安置政策和医疗保障。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服务年限符合国家规定,且在工作中表现良好,您可以考虑申请复员或者转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援助。 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记得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