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肿瘤医院工作是一名清洁工工资2300,被派到温岭上班,去上班搭错了车下班的时候摔了 一跤脚踝骨折了,是工伤,一直在肿瘤医院治疗在家休息了半年了每个月有600块生活费,现在上班去了但脚走路的时候还会感到异样不舒服有点痛,,病历拍的片都交上去报销了,还没下来,,我想问一下会补助些什么补多少,之前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
2024-07-20 18: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中受伤并导致脚踝骨折。这种情况通常可以被视为工伤,并且您的医疗费用已经由保险公司支付。 关于补偿,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生活津贴。如果您的脚踝疼痛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为您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以帮助您度过康复期。 医疗费报销。如果您已经提交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那么保险公司应该会对这部分费用进行报销。但是具体的报销金额可能会因为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非正式补偿。除了上述直接的经济补偿外,您还可以向公司提出一些非正式的补偿要求,例如提供心理支持、安排适当的轮班等,这些都可以有助于减轻您的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便得到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