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借薪制度,如第一个月你业主没达他给的有责底薪标准,企业发齐全给你,然后下个月达到业绩后再扣回去这样合法吗?并且最后实发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了900!
2026-01-09 23:45在公司的薪资制度中,如果员工未能达到规定的有责底薪标准,确实可能导致部分收入被扣除。这种做法通常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可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有责底薪,并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未达到的标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对最低工资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