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家人在南京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没有房产证。双方有签署买卖协议,并对日后取得房产证,要求卖主配合进行过户有明确定义。2017年初,该房产房产证下发下来,我们要求卖主进行过户,但是卖主要求加价,不加价不同意进行过户,请问这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07 12: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卖主之间存在房产交易合同关系,涉及房产的转让和转移手续。如果您坚持要完成房产过户并获得产权证书,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产权归属。确保卖主已经完全履行了其作为卖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协商解决争端。与卖主进行直接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应详细了解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重要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同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