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超市上班一年半了,就有五天的年假,我从8月1日到8月5日休年假,回来上班一天就写了辞职报告,我问她我的工资怎么算,她说我连休五天没有工资,我休的是带薪年假,为什么没有工资,她说的是必须要上满一个月才能算工资,这样合法吗?
2025-10-14 01: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其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如果您的单位要求您在休带薪年假期间工作,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说明您的情况和需求,并向单位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途径寻求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