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家公司三月七号入职,呆了八天,然后离职了,离职的时候说离职工资五月十号会下来,可是十一号的时候还是没下来,公司人事就说因为我没有给公司带来效益,然后说不给我工资
2024-10-12 02:18您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一般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通常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然而,在您提出辞职后,公司并没有及时发放您的离职补偿金,这可能是因为公司认为您对公司的业绩贡献不足,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与公司的人事部门或直接联系您的上级领导,了解他们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审批流程,并说明您的情况和要求。 求助人力资源部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离职补偿金被错误地扣除了,可以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看看是否有任何疏漏之处。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请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同时,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建议您尽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表、合同副本等。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