侓师你好:我婆婆与今年8月去世,今年4月末她把与我公公的一套50多平的另一半也未争取大儿同意就公证给小儿子了,在这之前她说给大儿20万。大儿一算房产加存款将近70万他得20万没同意,说要25万他妈同意,就在5月底写了一份协议书给大儿子重新更证25万,但落款是经公证生效,协议以后一直病重住院也没公证,也不知道是否属于遗嘱。
2024-07-15 23:1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并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如果遗嘱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则被视为无效。 其次,您的母亲作为继承人之一,有权获得其配偶和子女的遗产份额。但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已经去世,因此她的继承权将不复存在。 再次,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的财产应该按照遗嘱执行,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认定该遗嘱的有效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过程可能非常复杂且耗时较长,而且涉及到多个法律程序。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获取适当的法律帮助。同时,确保所有文件和证据都得到妥善保存,以备将来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