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要搬迁去外地,我们一些本地员工不愿去,公司与我们解除合同。我们在公司工作都有三年零两个月,但去年九月份公司把之前的公司名称注销换了一个新公司名称跟我们重新签了合同,这种情况我想问一下劳动补偿是怎样的
5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在原公司工作期间已满三年零两个月,并且原公司已经变更名称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 建议您先了解您的具体工龄和工资水平,然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争取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