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入职,2010年11月入保险,2016年12月因家庭原因暂时休假,随后2017年1月以后便没回单位上班,意向离职,向单位提出,单位未受理。原因是养老保险不好起走!因为没有补齐,要是不补齐也可以拿走!现在单位要被收购!我现在想要回养老保险本,并要求把原先单位应给我交付的交齐。单位推着说没钱!而且给收购人需解决人员名单上没有我的名字,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2025-06-12 05:20您目前的情况确实较为复杂和敏感。在考虑您的情况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补缴养老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为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缴纳了相应的养老保险费,那么该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请求退还养老保险。如果单位拒绝退还养老保险,您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具体而言,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未能解决,则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企业并购。对于您提到的企业并购,建议您详细了解并购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对员工权益的影响等。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