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3年6月1号进的公司,15年6月1号签的合同17年6月1号到期,公司现在都没找我签合同。合同也在公司手上,我能要回赔偿金吗?
回答数:313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合同未按期续签,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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