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的伤,造成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骨折,打的钢针,住院期间花费13000,累计花费16000,都是公司垫付的,公司说出院后的治疗花费自己担,县人社局开具了工伤鉴定书认定为工伤,市人社局正在做伤残等级鉴定,想问一下,能评几级,然后我的自己承担出院后的费用嘛?
2025-12-23 16:57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您的工伤鉴定结果,以及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工伤等级的评定。如果您的工伤被认定为十级或以上级别,则可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表明您需要继续进行相关治疗以恢复健康,且这些治疗是合理的,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个人负担部分。对于超出工伤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如手术费等,应该由个人自行承担; 其他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金额。 请您及时与您的法律顾问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