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套期房价值53万多,第一开发商因手续不全房子没盖起来,我当时交了20多万的首付,有收据和发票,第一批开发商把我转到另一个开发商那里,另一开发商让我们交剩余房款,转到这边房子全款已付清,前期开发商没给现在开发商首付,两年以后又让我们交付之前首付,不给我钥匙,合同和全款的收据,约定是2016年6月30号之前,签了不能要违约金的协议,对方说已经起诉保全
2025-04-28 03:04您好,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需要专业人士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帮助。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后果,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合预期的情况,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房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