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压了我3000块钱,说是干满一年才给退,我现在做了半年,辞职了,我去要压的钱,不给退,没有合同。这样合理么
5小时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则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如果你已经提供了半年的服务,那么你应该有权得到你的应得薪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与你的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尝试直接联系他们,说明情况,并请求他们退还你的钱。如果他们拒绝退款,你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例如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提起诉讼。 请记住,每个地方的法律法规都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