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九级的赔偿标准是本人<3800是平均工资>工资的九个月,劳动局却说是按受伤之日前一年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X九个月,这个算法对吗?
2024-12-14 21:1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提到的“劳动局却说是按受伤之日前一年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X九个月”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时,应依据其实际收入状况来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